梁新红(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吴家山街、长青街、金银湖街。
郑和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燃气行业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政管理科、燃气热力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慈惠街、走马岭街、新沟镇街。
刘 治(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务(机关党委、工青妇群团)、干部人事、绩效目标、规划编制、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人大政协协调(议提案办理)、综治科协、机关后勤,查处违法建设、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城市管理执法督察、门前三包、建筑弃土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执法督察大队、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协调办公室。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径河街、柏泉街、东山街。
尹晓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投诉件协调督办、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大城管”考核调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区性大型活动环境保障、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资及招投标管理,生活垃圾服务费征收,市容环卫行业规划及管理、环卫作业与车辆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厕管理,垃圾分类(含餐厨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分管联系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分管督察与法规科、环卫科、财务室、110社会联动服务办公室、固体废弃物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促进中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辛安渡街、将军路街、常青花园社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