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质量认证系列宣传体验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全省“质量月”活动安排,认真贯彻落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有机产品认证专家行”活动。积极走访全省有机产品种植基地,深入调研相关企业在有机产品认证、生产以及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结合各地有机产品认证的需求,协调组织有机产品认证专家、农业专家等开展公益培训,促进全省有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湖北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
二、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宣传培训。《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各地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高度认识“三同”工作,积极开展“三同”工程培训宣传,指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主动帮扶企业,引导更多企业开展“三同”工作。省局将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在鄂州开展“三同”工作专题培训,并结合实际在全省持续开展“三同”的宣传培训工作,提升“三同”工作社会影响力。
三、严格落实质量认证系列宣传周活动部署。认真研究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的部署要求,统筹组织好本地区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等活动,聚焦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升质量认证的社会公信力。
四、精心营造好全国质量认证系列宣传的氛围。切实围绕相关活动宣传主题,大力营造“懂认证、做认证、用认证”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好新媒体,突出地方活动特色,在商超、社区、企业等开展宣传推广,相关宣传海报省局将及时邮寄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其他宣传材料在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下载(www.cnca.gov.cn)。
五、认真总结上报总体活动情况。认真收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整理汇总相关宣传报道和音像资料,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音像、图片等)报送省局认检处。
联系人:冯鳌章;电话:027-88701889;邮箱:315766969@qq.com。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