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法责任单位:
现将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鄂普法办〔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因此项工作列入区级绩效考核目标,请务必确保入库的学员全员参加,且优秀率达到98%以上。
联系人:何乐,联系电话:83890528;13554476906。
中共欧博官网 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关于组织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21〕3号)要求,省普法办定于12月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组织开展2021年在线学法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20日8:30-12月24日17:30;补考时间为12月27日8:30-12月31日17:30。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考试方式
考试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 ”(www.faxuanyun.com)进行。通过电脑、手机安装法宣在线 APP 均可参加考试。学法平台自带学法内容和考试题库,可完成智能组卷、阅卷,即时显示考试成绩。试卷满分100 分,共50题,其中判断题、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均2分。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良好、60-79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相关注意事项:
(一)每位学员必须完成相应的2400积分任务和学习内容,方能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无法参加考试。
(二) 考生可以在平台上进行“2021年法律知识复习题库”的学习和练习,熟练掌握法律知识。
(三)每位学员在12月20日-24日统一考试期间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参加12月27日-12月31日的补考。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考试且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可参加12月27日-12月31日的补考。
(五)不能使用网络考试的特殊保密单位,向所在辖区普法办领取纸质试卷参加考试。
(六)不得代考。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督促本地本部门所有学员考前完成规定学习积分,及时解答学员疑问和处置账号、密码等问题,确保应学尽学、应考尽考。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覆盖面、参考率和合格率,并做好巡视督考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各地各部门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下列人员联系:
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联系人:李长涛;联系电话:18001133660。
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技术、售后服务电话:400-657-0518;18001273790/1/2/3/4/5/6/7/8/9 等 10 个手机号。
省普法办联系人:彭广胜 电话:027—87238559;13971168115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