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 位的党务、政务、文书、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督办、议题案办理、绩效考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选拔和考核、干部教育和监督及财务、统一战线、安全生产、维稳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统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工 作;依法查处辖区内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出版、广播电视、 电影市场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市场的监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旅游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 电视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公共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 展文化调查和理论研讨活动;指导、协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 馆、文旅社团、协会等业务工作;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创建工作, 组织创作文艺作品、培训、培养文化艺术人才;负责广播电视管 理工作;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和传承工作,鼓励和扶持文艺创作人员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 资源进行文艺创作。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 和保护工作;指导地方特色旅游文化商品创新;统筹假日旅游工 作;指导协调旅游市场整体营销、市场开发和产品打造工作;统 筹旅游会展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旅游市场重大主题节庆活动;承 担旅游对外宣传体系及渠道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设 施、服务、产品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进文化和 旅游标准化建设;对文化和旅游经营企业及A 级景区进行行业管理;承担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文明旅游工作;统筹全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旅游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旅游交流合作活动。
(三)体育科。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活动和赛马赛事日 常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性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开展体育调查和理 论研讨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民健 身机构、体育场馆等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 竞技体育队伍的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区业余训练和后备 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协调全区体育社团、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