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旅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出版(版权)、电影、体育等领域法律法规,按照《武汉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武政规〔2018〕30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空间过大,依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已制定《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文化旅游文物广电执法分册(2021年版)
2.出版版权电影体育执法分册(2021年版)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