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武汉市欧博 毕付明西医内科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东卫医罚【2024】003号 | 武汉市欧博 毕付明西医内科诊所 | 914201126667792922 | 毕付明 | 武汉市欧博 毕付明西医内科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 警告 | 2024/3/22 |
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0322)
发布时间:2024-03-22 16: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武汉市欧博 毕付明西医内科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东卫医罚【2024】003号 | 武汉市欧博 毕付明西医内科诊所 | 914201126667792922 | 毕付明 | 武汉市欧博 毕付明西医内科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 警告 | 2024/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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