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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博官网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5-14 16:00 来源: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报送、政务公开、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稿。

(二)市政工程建设科。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以及相关标准和定额的实施。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资金。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轨道交通等市级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统筹编制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海绵城市、城市管廊、管网建设管理和相关事务的综合协调。负责路灯的行政管理。

(三)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的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实施相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承担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组织或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四)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承担全区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事项。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 障体系,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规划;负责下达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指导督促实施;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本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督促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销售、资格准入、房屋配租、租金补贴、动态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前期物业的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园林和林业科。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区绿地系统规划;制定本区园林绿化、林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本区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风景、城市重点工程、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中的园林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城市更新管理科。组织编制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并监督实施。统筹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评估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城市体检工作。研究建立城市更新“留改拆”项目库;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房屋征收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报批。承担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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