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严格依法依规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区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参考《欧博官网 区级通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2023版),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研究编制了《东山街道办事处通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规范指导目录编制管理。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区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指导目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街道财政所负责研究编制本级通用指导目录,其中一、二级目录设置应与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区财政局文件保持一致,三级目录在市财政局、区财政局指导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街道经济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公共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依法依规强化预算监管。全面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先有目录、再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和“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养事不养人”原则,按照“应编尽编”要求,兼顾财力可能,依据本部门单位指导目录完整准确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监控,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未纳入指导目录、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服务项目,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三、切实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日常跟中监管,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管,切实改变“重购买、轻管理”现象。
四、街道级通用指导目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街道办事处。
附件:东山街道办事处通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
武汉市欧博-欧博官网 东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