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和建设行为,经街工委研究同意,现将《径河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径河街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径河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速度,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和建设行为,依据市、区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及办法,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成立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审计、财务、城建等相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造价、招投标、监管、审计、监督、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城市管理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管理辖区建设项目。项目申报科室及单位负责项目的“三通一平”、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参与项目的设计、建设管理、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 建设项目计划管理
辖区建设项目计划按资金来源分两类实施管理:年初区财政预算下达街道小型维修资金计划建设项目及街道预算资金计划建设项目;区政府和区直部门下达街道各类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一、区财政预算下达街道小型维修资金及街道预算资金 建设项目计划管理
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区财政预算下达街道小型维修资金计划及街道预算资金预算,在广泛征求各单位建设意见,综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需要及区域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顺序编制街道年度建设项目计划,报请街工委审查并研究确定,以文件形式下发各部门及单位执行。
计划下达后各部门及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和增补,如因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需增加或变更项目,由相关单位(部门)报街工委研究调整。估算投资额在3万元以内小型维修类项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行政主要领导审批,按程序启动建设;估算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项目,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项目涉及科室及单位提交工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启动建设。
二、区政府和区直部门下达街道各类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计划管理
各职能科室(部门)应根据科室职责及上级对口部门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结合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项目申报计划及计划下达情况报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纳入街道当年实施项目。区政府和区直部门(含区级以上政府及部门)下达街道各类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归口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项目申报科室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组织验收,并向直属对口部门申请专项资金。
第三章 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理顺建设项目管理逻辑关系,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结算、归档等环节控制和管理,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街道建设项目按以下流程顺序推进办理:项目立项→设计→预算→拦标审计招投标→签订合同→施工建设管理→验收→结算审计→建设移交→资料归档。
一、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管理:项目施工图及项目建设方案原则上由项目单位(项目申报科室)配合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或上级部门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且难以以图件设计的项目,可由城建办会同项目申报科室及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共同拿出建设方案(设计图或文字方案),报街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建设及设计方案经批准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二、工程预算管理:工程预算应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施工图(建设方案)并结合项目实地现状进行编制,避免缺项漏项或重项。街道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原则上抽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对部分难以以国家定额实施预算控制管理或国家定额预算不利于造价控制的小型维修类项目(3万以下),如碎石路维修、沟渠清理、村湾环境整治等,原则上可结合区域市场行情预估项目人、材、机消耗量。
项目工程预算要切实加强控制管理,工程预算应由管理 科室审核、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三、拦标审计:工程拦标审计应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缺项漏项和重项。
原则上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上项目由审计部门抽取中介机构拦审;达到招标法及政府采购规定标准项目由审计部门按程序委托中介机构拦审。
四、招投标管理:辖区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别组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400万以上建设工程和60万以上服务类项目(请责任科室核实),根据相关文件,由办公室委托代理公开招投标在区政务中心平台进行招投标或采购(以上级文件规定适时调整);3万以上60万以下的服务类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建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里抽取确定中介服务机构;3万以上6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由街属市政公司(腾飞)及绿化公司(金潭、西郊)施工完成,城建办监管。60万以上4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采取代理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3万元以下建设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直接由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施工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对业务量发生较少,未建立项目库的服务类项目,采取招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服务机构。招标、抽取活动应由分管领导、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审计部门、项目申报科室组成不少于3人的开标小组进行。服务类项目计费应按国家相关收费依据并结合区内市场行情综合定价。
五、合同管理:工程合同原则上由街主要领导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工程款支付原则上在竣工验收后支付不得超出合同总价的70%。 10万以上的工程需按5%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质金,保质金的退还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六、建设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应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严格按施工图(方案)加强工程质量施工管理,施工中认真如实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及分部分项工程工序验收工作。项目开工、基础、结构等节点环节需由街道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现场验收签证。
工程变更应按照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执行,严格实行签证 管理,原则上先审批后实施。工程变更造价估算在1万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单次变更造价估算在1万以上3万以内的,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单次变更造价估算在3万以上的,报请街工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
七、工程建设竣工管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对整体工程全面进行自检,达到建设要求后报业主单位验收。业主单位根据施工单位自检情况,提出验收申请,并组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参与验收。验收主要包括现场外观质量、工程量、竣工资料等方面,形成验收意见后报街领导审批。
八、结算及审计管理:
1、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清单)及工程签证单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清单)签证单如实编制结算报价,将竣工资料整理一式两份报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初审,审计部门按程序进行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金额在3万以内的由审计部门负责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金额在3万以上的由审计部门通过抽取第三方进行结算审计,审计部门将结算审计报告报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2、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将工程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审计报告、竣工资料等资料合并整理归档,交档案室保管。
九、财务管理: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将工程合同、工程预算书(投标报价)、工程审计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报财政所办理结算手续。
十、工程建后管理:工程在合同保质期内,建后管理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合同保质期后,建后管理按职能分工及辖区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相关单位管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出台的相关文件和管 理办法停止执行。
本办法由城市管理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