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负责以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名义发文的起草审核、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撰写、文件传阅、分办;负责街道工作的协调督办、政策调研、政务监督等工作;负责绩效目标、深化改革、国家安全、农场管理、政务公开、文书处理、档案、机要、保密、会务、年休假管理、地方志、后勤保障、公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协助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负责政协、对台事务、侨务等工作。
对口上级部门:区政协联络委、区委办(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办、区委统战部(台办、侨办)、区档案局、区机要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部绩效办、区史志研究中心、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党建办公室(挂“民呼我应”办公室牌子)。负责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等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负责人大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编制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信息化、舆情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街道“民呼我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上级部门:区人大办、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编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区共青团(关工委)、区妇联。
(三)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城市综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林业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人防、土地规划、主体功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旧城改造前期工作、还建房办证等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辖区交通规划建设、防汛事务、排涝、供水、排水管理、水资源调查确权、河湖保护、移民、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联系供电、供气、电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市政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园林绿化、水务湖泊、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涉及专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事务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人民武装工作,民兵组织建设、全面国防教育,组织实施兵员征集,承担民兵组织建设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口联系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对口上级部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通信机构、区人武部、联系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欧博 分局。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社相关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卫生应急、老龄工作、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等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活动;负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并加强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做好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低保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做好地名普查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引导规范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有序运作等相关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扶贫、慈善募捐、教育、语言文字、文化、体育、旅游、双拥共建、文物保护、残疾保障等残联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口联系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对口上级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委)、区红十字会、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房管局、区慈善会、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文联、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公共安全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信访事项转办交办和复查复核;负责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禁毒、反邪教、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特殊群体帮教管控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食品安全、药品等检测;负责做好全科网格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森林火灾、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协助做好“民呼我应”办公室各类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相关工作;联系法院、仲裁委;对口联系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对口上级部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法院、区仲裁委。
(六)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土地腾退、征收拆迁、人居环境整治、旧城改造、还建房分配、配套市政建设等工作;承担辖区发展重大建设规划的落实、城市有机更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综合计划与规划改革、固定资产投资、循环经济、企业服务、物价、科学技术创新、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商品流通管理、招商引资、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全民创业、非法集资排查、质量强区等工作;负责街道经营性投资管理;负责金融风险防控、科协、科普、协税护税、统计调查、工商联、农业等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上级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招商局)、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区财政局、欧博官网 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协会、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
(七)纪工委。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作风建设法规制度的执行;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治“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宣传教育及综合分析;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习、工作、生活的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巡察问题的监督整改;抓好“双评议”督促核查和落实;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上级部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第五条 将军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19名。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职数为9名,其中,设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1名,办事处主任1名(同时担任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3—4名。人大街道工委、人武部领导按有关规定在职数限额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纪工委副书记〈派出监察室副主任〉1名)。
将军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双拥共建等工作;负责辖区财政、审计、医保、农业经营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上级部门: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接待公众来电;承担“民呼我应”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区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监督解决,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并回复公众;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开展区、街两级网格中心(平台)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上级部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大数据中心(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
(三)综合执法中心。为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定期统计分析、总结、提炼综合执法工作经验。负责辖区林业、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事务性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上级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