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馆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馆领导处理党务、行政等日常事务;拟定区档案馆建设、史志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对外联系和协调内部各部门工作。
(二) 接收保管科。 负责拟订本馆档案 史志资料接收范围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接收区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散失在社会上反映我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编目、统计等各项基础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和科学管理;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及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接待工作。
(三)整理鉴定和信息技术科。负责馆藏资料的整理;负责档案抡救和技术保护工作;负责档案仿真复制工作;负责档案整理、清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解密、开放工作,依法公布档案。负责编制档案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维护档案信息平台的运行和安全;负责馆内档案专业技术升级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四)编研利用科。负责拟定档案、史志编研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史志宣传基地的建设,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开展编研业务学习和信息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