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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是什么
谁能办
在哪办
怎么办
相关政策
查询信息
常见问答
【是什么】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分别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谁能办】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在哪办】

线下办理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明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可向欧博官网 民政局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注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线上办理

2022年5月,民政部、中国残联在“跨省通办”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为“全程网办”,即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证明材料,足不出户就能申领两项补贴,真正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和“不见面审批”。

【怎么办】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残疾人证

3.最低生活保障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此证明)

4.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5.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6.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常见问答】
问:已经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会停发或退出?

答:1、当出现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残疾等级变更后不属于补贴发放范围,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 2、残疾人跨省户籍迁移的,应及时向新户籍地县级残联申请更换残疾人证,并在新户籍地提出补贴申请。原户籍地原则上会在户籍迁出次月停发补贴。如在省内进行户籍迁移的,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决定是否需要换领残疾人证或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3、残疾人证有效期期满临近可到县级残联免费申请换领。由于残疾人证换领需要一定时间,县级残联将在残疾人证有效期不足半年(含)时通知提醒换证,残疾人一定要主动关注,以免因残疾人证到期导致补贴停发。 4、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新残疾人证发证当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发残疾人证登记的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 5、残疾人去世的,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应主动告知所在地残联和民政部门,及时停发补贴。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未被通过,可能是哪些原因?

答:一般来说,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通不过,当地负责审核审定的部门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如果还想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直接咨询申请受理窗口或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一般情况下可能的原因有几种情况: 1、不属于当地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2、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已经择高领取一类补贴的,不能再重复申领。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按照相应层级的地方性文件继续发放补贴,但应按择高原则逐步进行归类整合。 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6、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7、其他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情况。

是什么
谁能办
在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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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是什么】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分别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谁能办】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在哪办】

线下办理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明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可向欧博官网 民政局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注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线上办理

2022年5月,民政部、中国残联在“跨省通办”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为“全程网办”,即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证明材料,足不出户就能申领两项补贴,真正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和“不见面审批”。

【怎么办】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残疾人证

3.最低生活保障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此证明)

4.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5.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6.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常见问答】
问:已经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会停发或退出?

答:1、当出现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残疾等级变更后不属于补贴发放范围,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 2、残疾人跨省户籍迁移的,应及时向新户籍地县级残联申请更换残疾人证,并在新户籍地提出补贴申请。原户籍地原则上会在户籍迁出次月停发补贴。如在省内进行户籍迁移的,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决定是否需要换领残疾人证或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3、残疾人证有效期期满临近可到县级残联免费申请换领。由于残疾人证换领需要一定时间,县级残联将在残疾人证有效期不足半年(含)时通知提醒换证,残疾人一定要主动关注,以免因残疾人证到期导致补贴停发。 4、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新残疾人证发证当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发残疾人证登记的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 5、残疾人去世的,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应主动告知所在地残联和民政部门,及时停发补贴。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未被通过,可能是哪些原因?

答:一般来说,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通不过,当地负责审核审定的部门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如果还想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直接咨询申请受理窗口或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一般情况下可能的原因有几种情况: 1、不属于当地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2、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已经择高领取一类补贴的,不能再重复申领。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按照相应层级的地方性文件继续发放补贴,但应按择高原则逐步进行归类整合。 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6、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7、其他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