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4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区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整改落实,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整改。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形成党组书记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齐抓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整改落实。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和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全部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推动任务落实。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整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凝心聚力不够。
1.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41次,中心组学习12 次,均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工作衔接,总结“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检护民生”等专项检察工作经验,建立府澴河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检察+人社+工会”劳动者维权联系点和工作团队,多途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衔接机制,向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条。二是切实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要求,
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加强“检察长+河湖长”协作联动,利用技术化手段加强网上巡湖,办理各类流域综合治理案件98件。三是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金银湖蓝藻水污染反弹现象,向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督促行政机关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整治。对于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持续跟进督促落实。
3.依法履职推进社会治理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传递检察好声音。三是更新一体履职、治罪治理同步推进办案理念,在履职办案中制发高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助力“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4.落实“严格公正司法”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带头办案、以身示范,做好案件办理“两个回归”,以高质效履职抓好“四大检察”协调推进,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办案经验做法先后获得省、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加大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加强线索摸排和调查核实,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会商研判,持续提升监督案件整改效果。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履职尽责优化办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全面依法履行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监督职责。加大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力度,提出检察意见。四是组建检察侦查工作专班,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排查、管理、调查核实,提升侦查水平。五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化办案分析研判,优化“三大结构比”,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打造“1+1+1”每案必检工作模式,提升办案质效。
问题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存在不足。
1.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打造文明、规范的接待窗口,努力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二是持续深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机制,凝聚法检合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压实领导包案责任,通过院领导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公开听证等形式,把矛盾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2.检察司法办案质效还有差距。“四大检察”业务部门打造典型案例、精品案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提升证据分析、出庭公诉、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能力水平,分析研判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打牢案件审查“基本功”。二是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注意处理好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关系,确保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三是加强干警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的培训,制定干警成长培养计划,组织“东检讲堂”等活动,及时更新知识体系。四是加强典型案例挖掘和培育工作,2024年有3个案例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
3.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网络诈骗、禁烟禁毒等主题,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法治宣传10次。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活动内容在公众号等平台以图文、视频等多形式多角度宣发。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的“监督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综合司法保护案”入选省检察院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4.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和社会监督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倾听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二是邀请各行业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听证等活动,让参与者成普法者,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讲评等检察办案活动,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监督刚性。
问题3.深化检察现代化改革不够深入。
1.更新现代化办案理念不够到位。贯彻落实《湖北省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新时代检察故事我来讲”等评选活动7次。二是组织召开案件质效分析会,针对案件评查、当事人反映办案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办案流程。三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大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力度,召开检委会审议案件质量评查报告。
2.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醉驾案件的办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二是对在办案件进行实质化全面审查,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条件,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情节、人身危险性、重新犯罪可能性等因素,依法审查羁押必要性,提高办案质效。
3.检察信息化运用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数智东检”品牌,开拓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新路径,研判应用各类数字模型推送线索,获评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优胜提名检察院。二是及时完善网页相关栏目,对于长期未更新的评估栏目设置科学性,完成改版升级。三是强化行刑衔接,敦促行政执法主体及时、全面、准确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形成良好工作互动。
问题4.意识形态和社会稳定风险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意识形态长效机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贯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落实党建责任等全过程,纳入干部考察考核和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三是参加舆情处置等专题培训,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梳理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问题5.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党组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层制定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组织开展“以案五说”、专题党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活动。三是严格落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向区委和市院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四是梳理司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析廉政风险点和司法责任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形成台账。
2.重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开展“三个规定”警示案例学习,定期通报填报情况。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填报培训,确保填报对象正确把握填报要求,避免出现填错、漏填等问题。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采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中关于政府采购相关的各项规定。
3.“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党纪党规、业务素能、保密法规、“三个规定”学习培训。三是用好警示教育基地资源,党组班子成员赴柏泉街党建综合体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开展违反检察职责案件风险警示宣讲培训,促使检察人员公正办案、廉洁司法。
问题6.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派出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前主动向派出纪检组报备并邀请参加党组会,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凝聚内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机关纪委等部门职能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与日常管理有机衔接、协同联运。三是加强纪律执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抓早抓小规范化、常态化。
2.财务监督有所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规划、工作重点等,结合上年预算开支明细,编制《2024年预算支出表》。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各类支付事项,规范预算指标使用。三是对《2022年、2023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7.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质保金”制度,近年来开展的项目建设已落实事前有概算、事中有监理、事后有审计结算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完成施工结算问题整改,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三是严格按照审计报告立行立改、完成整改,加强合同管理,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完工验收,进一步保障合同签订流程的规范。
问题8.庸懒散慢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填报《2019年至2024年问责处理统计表》,做好台账整理工作。二是加强对检察听证事项审核把关,加强案卡填录巡查,把好案卡填录质量关。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专题培训,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案卷归档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9.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打造党建工作品牌,第二党支部《党建引领“数字检察”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问题10.基层党建不够规范。
1.党支部功能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严格执行,加强与上级党组织沟通联系,确保依程序换届。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执行优秀党员、五星级党员优秀人数标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到位。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建立谈心谈话台账,规范会议记录。三是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问题11.干部队伍管理不够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青年干警双导师”培养成长机制,定期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暨“导师制”工作总结会,抓实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选拔、职级、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12.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
1.落实上级巡察整改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日清、周巡、月审”工作方式,做好数据核查,对巡查发现的案件信息填录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严格落实省院关于核查四类重点案件的要求,开展案管部门核查与承办人自查,规范文书制作和审批。三是加强流程监控管理,对案件办理期限进行动态管理,预警提醒。四是争取上级检察院、区委组织部支持,配好配齐领导班子。
2.“回头看”对照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听证保障工作,建成规范化检察听证室,确保检察听证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规范人民检察院调阅民事案件卷宗工作,促进法、检两院协作配合,提高司法效率。三是合理设置招录检察官助理的条件,及时开展招录工作。
问题13.内控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形成良好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将巡察整改融入检察工作、检察改革、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队伍建设各方面。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坚持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成果运用,对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持续做好建章立制,落实整改长效机制,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053890;邮政地址:欧博官网 吴中街558号;邮编:430040;电子邮箱:3338644658@qq.com。
中共欧博官网 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25日